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知识产权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操守;
4、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5、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等相关专业;
6、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课题组织能力,且研究项目方向领域符合分站要求,具备知识产权背景者优先;
7、能够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 曾因违法违纪被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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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中央编办批复,于2011年9月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中心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委托,承担部分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