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 | 1000-99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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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薪酬待遇优,包括发放高层次人才安置费及生活补贴,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提供过渡性住房等,可考入编。 2、人才政策:市人才生活补贴10万元,市购房补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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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置费30万元,提供一套过度性住房2年; 2、生活补贴3000元/月,联系发放3年; 3、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 4、人才政策:在站生活补贴20万元/年。出站后留在我市全职工作的购房补贴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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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一套不低于90平方米的过度用房(产权归医院,5年内免房租),安家费30万元(入编后发放),购房补贴30万元(提供购房购买合同后发放),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科研重点项目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新科研立项按医院科教科相关政策予以配套资金。优先解决家属工作及子女入学(按江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方案与人社局协商解决)。 人才政策:博士10万,出站博士后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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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一套不低于90平方米的过度用房(产权归医院,5年内免房租),安家费30万元(入编后发放),购房补贴30万元(提供购房购买合同后发放),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科研重点项目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新科研立项按医院科教科相关政策予以配套资金。优先解决家属工作及子女入学(按江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方案与人社局协商解决)。 2、博士10万,出站博士后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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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医院职工同等科研成果奖励政策; 2.提供一套不低于90平方米的过度用房(产权归医院,2年内免房租)。 3、人才政策:在站生活补贴20万元/年。出站后留在我市全职工作的购房补贴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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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高层次人才引进流程录用为医院编制内员工,特别优秀者,经医院研究同意后可实行年薪制。 1、安置费:30万元,提供一套过渡性住房2年。 2、生活补贴3000元/月,连续发放3年。 3、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 4、人才政策:博士10万,出站博士后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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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薪酬待遇优,包括发放高层次人才安置费及生活补贴,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提供过渡性住房等,可考入编。 2、人才政策:市人才生活补贴10万元,市购房补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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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薪酬待遇优,包括发放高层次人才安置费及生活补贴,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提供过渡性住房等,可考入编。 2、人才政策:市人才生活补贴10万元,市购房补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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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年薪参照在编同等人员待遇,并发放补贴1000元/月,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年。 2、人才政策:市人才生活补贴2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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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薪酬待遇优,包括发放高层次人才安置费及生活补贴,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提供过渡性住房等,可考入编。 2、市人才生活补贴10万元,市购房补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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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薪酬待遇优,包括发放高层次人才安置费及生活补贴,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提供过渡性住房等,可考入编。 2、人才政策:市人才生活补贴10万元,市购房补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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