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管理、资料整理等工作。
2.开展个案管理,有针对性地为患者制定阶段性治疗方案、生活职业能力康复措施。
3.认真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有关资料。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泄漏当事人任何资料,除保密例外。
4.建立患者健康档案、保管好心理健康资料,开展日常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工作。
5.对患者进行跟踪服务,并进行科学分析,化解心理危机。
6.当发现来访者有精神病专科方面的问题时,应咨询精神科有关专家意见,及时转诊。
7.开展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心理卫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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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是江门市卫生健康局主管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创建于1959年,1997年经批准加挂“江门市老年人关怀医院”,2015年经批准加挂“江门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一所集医疗、预防、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地市级精神、心理、老年人关怀专科医院,承担着全市精神心理疾病防治管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精神康复服务技术指导以及精神疾病残疾临床医学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等任务,提供老年疾病患者诊治、康复和老年人临终关怀等服务。